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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法律诽谤不成立并不是说诽谤内容就是对的和原告就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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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法律诽谤不成立并不是说诽谤内容就是对的和原告就是错的!

真相网】近一段时间有人qiao collective连续发文,引用台北地方法院的一个妨碍名誉等罪不起诉不审判的判决大作文章,其实是错误理解完全没有必要,那个判决绝对不是那位留言者胡乱栽赃的内容。真相网一贯堂堂正正、光明磊落展现十几年了,在此也来回复该人几句。

qiao collective说: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DM%2c99%2c%e8%81%b2%e5%88%a4%2c235%2c20110323%2c1&ot=in
鄙人倒是要问问这个网站的编辑们:你们如此污蔑中华民国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与司法部,依据是什么?
(其留言很多,曲解的内容甚多,仅摘录上面的最新留言作为引子)

编辑回复:

法律诽谤罪不成立,并不是说诽谤内容就是对的,或原告就是错的!

一个人心术不正,恶意颠倒是非,就会逻辑思维混乱,若是正常人就应有起码的脸皮不会胡搅蛮缠和正常的逻辑思维和行为,究竟谁在侮辱、曲解法律?

1、这个法律判决,绝对不是你留言的那些乌七八糟的内容,并以此引申为你认可的反对意见都是对的、原告意见就是错的,这种理解大错特错!

2、这个判决仅仅局限在针对某报社转载了某个论坛的内容,那么,顶多也就是说原告告错了对象,所以不起诉不审判;

3、对于很多公众领域的事情,在法律务实上被认为是“可受公评之事”,法律对“可公评之事”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那么,“可受公评之事”的妨碍名誉、诽谤不成立,并不等于是那位留言者所理解的就是不同意见的被告方就是对的、甚或推论到被告的诽谤内容是正确的?或者原告的论点就是错的?!以及你更无限扩展到其引用的那个论坛的内容都是对的,等等。

这个判决没有那些内容,是有人用心不良之恶意之所为。

很显然,那是缺乏基本的正常人的思维之所为;

不想多说什么了,本来很简单一件事,有人也想大作文章,足见其共产恶党之流的恶性之低劣。

若想做正常人,好好回去端正一下思维,修正到正常的逻辑思维,和维持基本的良心道义,也许才是做一个正常人的基本人性要求,才会活成一个正常人。

4、补充:

经文真假的裁决 谁说了算?! - 真相网
https://dafahao.com/books-recent-writings-true-false.html
本文链接:https://dafahao.com/legal-defamation-controversy.html
本文标题:回复:法律诽谤不成立并不是说诽谤内容就是对的和原告就是错的! – 真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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