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委、黨員幹部們非常興奮,就差敲鑼打鼓了。在樓棟微信群發送訊息,甚至拿著一個錄音的喇叭,在指定的區域重復播放“今天是居委幹部選舉日,望小區居民速來投票選舉”。上午7:00就開始循環播放,一直到投票結束的時刻(大概10:00左右)。
2、確實有一部分人前去投票,也有一部分非常懶,直接讓那邊的居委幹部代替他隨便圈一個人,扔入投票箱內;完事之後私下還嘀咕:反正我又不認識這些候選人,選誰和我都沒啥關係,說不定街上還吵過架的……,他們甚至都不問問那些居委幹部裡面有沒有候選人,有沒有關係人,是否注意避嫌。
3、估計仍然是人數不多的緣故吧:到最後我看幾個紅馬甲的黨員幹部根據本地小區居民居住名單地址,挨門挨戶地敲門上訪,要求投票(換句話說:你必須參加投票,沒有放棄的權利;我主動上門要你投,美其名曰“民主權利”,我隔壁的一個阿母就被敲開了門,我貓眼親眼看到2個居委幹部要她投票,她只能說“你們幫我隨便選一個,反正我都不認識……云云”,我是暫住在那邊的,房子根據大陸那邊的人說屬於公租房,短期出租給在這裡工作、學習的人士的,比較簡陋、隔音效果不好,所以聽得很清楚——不要說隔壁,樓下噪音都可以聽得很清楚)。
4、事後凡是參與選舉投票的居民(都有實名登記,選票上無記名),都有每個人10元人民幣的獎勵。
5、非本市的人(比如我),沒有投票的資格和權利,只能看。
- 请登录(可化名)后发言。
若说到美国与共匪大陆国的所谓《民主选举机制》的不同之处、极具讽刺意味的是:
这个万念俱灰的共匪大陆国似乎远比民主的美国人更懂得如何去运作所谓的《选举机制》,因为也只有在名义上拥有所在地户籍的人才能有所谓的选举权或被选举权,所以即使你确实在大陆的某地出生、但只要你的户籍已经迁出去了、那共匪也就不会再给你当地的任何一种选举权或是被选举权了!
即:仅仅只拥有《出生证明文件》的大陆人未必能得到其出生地的选举与被选举权!
并且从外地【邮寄选票或是采用电子选票】的那种做法在这个大陆共匪国也都是不可以的!
因此若从以上这些道理来说:
川普总统在今天的美国一直在梦寐以求的许多东西或许早已被共匪大陆国的这些《假民主的运行机制》给一一的做到了!
而个人觉得:
把一个本该好端端的美国搞成了现在这副模样的美国众多国会议员们也都应该为此感到羞愧、自责、无地自容、欲哭无泪才对吧?!
既然像上述这些【民主机制】连一个独裁的共匪国家尚且都能在表面上装模作样的做到、那么作为全球民主世界领头羊的美国政府又还有什么理由再去推三阻四的说自己做不到这些呢?!
如果美國學共匪的樣子,那世界就無任何民主可言了。全地球人類的倒退,魔鬼危害人間!!!
- 请登录(可化名)后发言。
我刚才想说的是:
美国如果能在涉及选举的某些环节上学一下貌似做得非常残忍的共匪,那说不定就能守护住美国人想要的一切了!
比如说:
不能让任何一个在美国本土出生的外国人仅仅就因为是在美国本土出生的,就能随随便便、轻轻松松的获得美国国籍,这样中国大陆那些共匪以及权贵们今后也就没办法在美国继续走代孕生子这一条路了!
而且也只能认可纸质的选票,并应该同时把所有的电子选票、邮寄选票、以及其它类型的【非纸质选票】一律都统统视作为【无效的选票】才对!这样就能有效的防止共匪在这些选票上【动手脚甚至是直接的做票】!
抱歉誤會你的意思了 :(
没关系、可能是我之前没把话说清楚吧,其实就算是在现实社会里两个人坐下来面对面的交谈、有时也会让对方误解自己的想法,那又更何况是这样的网上交流呢?所以为了避免大家产生歧义、以后还是该把话说的尽量完整些。😃
- 请登录(可化名)后发言。
在多数小区,居民在选举前很少见到公开的竞选活动(如政见发表会、公开辩论或挨家挨户拜票)。
许多人往往在投票当天,才拿到一张印有名字和极简学经历的选票。
对选民而言,这些候选人只是名字,完全不了解其为人或能力,甚至可能从未在社区见过面。
这种情况下投下的票,自然让居民觉得自己只是在完成一项“配合签字”的行政任务。
對。 那個小區我特意看了一下:只有候選人的介紹,照片啥也沒有。 還有和台灣選舉不同的一點是:我們台灣選舉是候選人挨個兒發表施政演講,然後有可能(也不一定)發一些紀念品,一般不會直接發錢(因為會被懷疑賄賂,違反台灣選舉法)。儘管金額達不到一定數量不會違法,但候選人畢竟怕引起麻煩,被發對黨抓住把柄。即便判不了刑也把你搞臭了,因為我們台灣多黨製嘛,經常相互攻擊,稍微有一點問題就會被無限放大——雖然我認為這種放大有時也是爾虞我詐的表現,但是你不得不承認:這會最低程度降低因為一黨獨大帶來的權利無法制約的特性,因為有互相監督,所以大家都不敢胡來。 但這裡似乎不同:那就是只要你參與了,不管選誰都給10元錢,可見如果不給這個錢,參與的選舉的人應該很少,因為我覺得這裡的百姓也不是傻子,誰會去從一批完全不認識的人選為自己小區爭取權益的人呢? 感到很神奇,因為這不是為了選具體某個人,而是為了湊選舉Head count一樣?你是大陸的朋友嗎?是這樣嗎?
- 请登录(可化名)后发言。
若按照台湾的《选举法》:
候选人只要给选民提供了价值超过30元新台币的金钱或物品那就不再是什么个人的赠予行为,而会被直接视为正在进行贿赂或至少是企图贿赂选民的违法行为,这是要接受司法部门立案调查以及得到法律惩罚的!(也就是:相当于至少不能超过7元人民币的那种司法概念!)
换而言之:
上海这些公然贿赂每一个选民10元人民币的【共匪官方集体行为】若在台湾发生、那就肯定已属违法了!
而那些共匪指定的所谓候选人不但应该立即失去参加这次竞选的相应资格,而且他们这些人还应该依法去接受法律上的制裁才对!
可见我们今天这个中国大陆其实根本就是一个无法无天、没任何法制可言的荒唐社会!
你也是台灣人嗎?對呀,所以我覺得大陸很神奇,不是親眼看到不敢相信,居然為了增加民眾投票率直接每個參與投票的預先實名登記,然後發選票(選票確實無記名,問過隔壁的阿母),最後你投一次,居委幹部那邊知道你具體門牌號啥的登記投過票,再到時候統一發10元人民幣(按選票數算,假設我一家不止一個人,那麼有幾個人參與就給10乘以具體幾個人)。 神奇的大陸,不可思議耶。
- 请登录(可化名)后发言。
您需要登录才能发言,请点右上角头像进行登录后再发言。


